各類學分及包括的必修科要求:
神學學士課程 (128 學分) (BTh:Bachelor of Theology) (2026年1月修訂)
1. 同學按課程要求修畢 128 個學分,並達到該學位畢業要求,即可畢業。
2. 神學學士課程及必修科
課程結構包括:
道學碩士課程 (96 學分) (MDiv: Master of Divinity) (2026年1月修訂)
1. 同學按課程要求修畢 96 個學分,並達到該學位畢業要求,即可畢業。
2. 道學碩士課程必修科
課程結構包括:
「神學學士 後進修道學碩士 課程」 (MDiv:Master of Divinity) (2026年1月修訂)
1. 同學依課程要求修畢 64 個學分,並達到該學位畢業要求,即可畢業。
2. 假設同學在修讀「神學學士」畢業之時已修讀多個基礎必修科,所以本科同學的必修科只有下列各科:
課程結構包括:
3. 同學在必修科之外,有彈性多修讀有興趣或有需要的類別和學科。但建議修讀下列四個類別的學科:聖經研究、神學哲學、教會事工、靈命成長。
4. 學院可按情形要求同學修讀某些科目。
基督教研究副學士課程 (64 學分) (ACS: Associate of Christian Studies)
1. 本課程無須實習,同學只須按課程要求修畢 64 個學分,並達到該學位畢業要求,即可畢業。
2. 如果同學打算完成「基督教研究副學士」(ACS)課程後,繼續修讀「基督教研究學 士」(BCS)課程或其神學學士(BTh) 課程,但須盡早參照其他學士課程要求來修讀本課程,免得某部份學分將不獲豁免修分。
3. 基督教研究副學士課程各類學分及包括的必修科要求:
~聖經研究 (18 學分):舊約概覽(上/下)、新約概覽、聖經經卷研究(兩卷)
~神學哲學 (9 學分):衛斯理神學、基督教倫理學
~教會事工 (16 學分): 聖經領袖學、祌學與實踐(上/中/下)、短期宣教體驗
~靈命成長 (9 學分):禱告生活操練、經典研讀:歷代宣教士奮興家的靈性操練
~通識教育 (4 學分):宣教學英文、小組詩班
~自由選修 (8 學分):
基督教研究學士課程 (128 學分) (BCS: Bachelor of Christian Studies) (2026年5月修訂)
1. 本課程無須實習,同學只須按課程要求修畢 128 個學分,並達畢業要求,即可畢業。
2. 基督教研究學士課程各類學分及必修科要求:
基督教研究碩士課程 (48 學分) (MCS: Master of Christian Studies) (2026年5月修訂)
1. 本課程無須實習,同學只須按課程要求,修畢 48 個學分,並達到該學位畢業要求,即可畢業。
2. 基督教研究碩士課程各類學分及包括的必修科要求:
青少年牧關碩士課程 (32 學分) (2026年5月修訂)
1. 本課程是為教牧同工、青少年牧區同工、青少年事工導師而設。本課程為具備學士或以上學位的信徒和教牧同工而設。
2. 基督教研究碩士課程各類學分及包括的必修科要求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