A.實習的準備
1.到本院網頁下載有關的實習資料,以明白實習的具體要求。
2.按課程要求,思想一下自己想實習的安排,例如:在自己教會或別的教會 實習、想自己找或學院安排實習場所,並將意願通知實習處。
3.決定了實習場所和時間後,跟實習場所的督導聯絡,依實習要求安排實習的內容,寫在實習協議書上,同學及督導均須簽名作實。
4.將實習協議書交實習處,實習主任簽名後即可開始實習。
B.牧職領袖課程的實習
牧職領袖課程的實習工作由本學院實習主任指導,實際的實習工作則由有關的教 會牧者或機構主管督導。牧職領袖課程的實習工作分作三類(詳情 參實習處有關的指引):
1.堂會牧養實習:
a. 需要定或三個學期堂會實習,每個學期 2 學分。
~春季學期:二至五月;
~秋季學期:九至十二月。
~請注意:實習教會有權要求同學考慮教會的需要而 作出實習時段的調整。
b. 鼓勵同學作暑期全時間堂會牧養實習(6-8 月其中兩個月的時間),計為一個學期 2學分。
c. 機構實習也可作為堂會實習,但不能取代上述所要求的最少兩個學期的會實習。
d. 視乎學生的需要,可以考慮在同一間教會裡完成所有實習要求。
e. 實習的教會,可由學院安排,也可由同學建議,但須得學院同意。
f. 學院保留對個別同學的堂會實習作出特別要求或安排之權利。
2.短期宣教體驗:
a. 同學必須最少修讀一次「短期宣教體驗」;每次 1 學分。
b. 應優先考慮參與本學院所提供的短宣機會;但必要時,其它機構所提供的短宣機會亦獲考慮。學費之外,行程費用由同學自負。
3.機構事工體驗:視乎事工性質和需要,每次機構事工體驗 4-6 個星期不等;每次 1 學分。